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安徽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,根据《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和2014年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学校成立由分管档案工作校领导和纪委办、办公室、组织部、机关党委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档案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档案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,领导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档案馆,承担具体工作。
二、评选内容
评选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奖项设定见《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和《安徽师范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标准》(附件1、2)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各部门、各单位自评
11月20日前,各部门、各单位对照《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和《安徽师范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标准》进行自查自评,形成2014年档案工作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。并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加盖部门、单位公章报送考评领导组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:zhuli0@mail.ahnu.edu.cn。逾期未报者,本次考评视为不合格部门、单位。报送材料清单如下:
1.必报材料:
⑴自查报告;
⑵自查评分表及支撑材料(对照《安徽师范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标准》);
2.可报材料:(各部门、单位根据自查情况,可选择申报以下奖项,且限报一项,相关表格见附件3.4.5.6)
⑴业绩突出先进集体申报表;
⑵先进集体申报表;
⑶业绩突出先进个人申报表;
⑷先进个人申报表。
(二)组织评选
11月28日前,评选领导组办公室结合2014年归档情况,依据《安徽师范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标准》,对各部门、单位上报材料进行逐项评选。评比结果与评选报告一同报档案工作考评领导组审定。鉴于皖江学院、附中、附小、附幼档案向档案馆移交暂未作要求,考评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安排时间到上述单位考评,上述单位应做好迎评准备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。开展档案工作评选是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的有效措施,是提高学校档案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以档案工作评选为契机,确保档案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(二)严格要求,认真自查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,对照考评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,及时发现并切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,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。
(三)客观公正,务实求真。严格执行《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和《安徽师范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标准》规定,严禁弄虚作假,对弄虚作假行为者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《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
评选办法》
2.安徽师范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标准
3.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档案工作业绩突出先进单位
申报表
4.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
5.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档案工作业绩突出先进个人
申报表
6.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
2014年11月13日
1、《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办字〔2014〕11号).doc
2. 安徽师范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标准.doc
3、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档案工作业绩突出先进单位申报表.doc
4、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.doc
5、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档案工作业绩突出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
6、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