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校档案馆前身为文书档案室,隶属于校党委办公室。
2、1992年4月,经安徽省教育委员会批准,学校成立正处级建制的档案馆。
3、2000年4月,学校因机构改革,档案馆正处级建制撤销,改为科级建制档案馆,由学校办公室领导。
4、2007年1月,学校恢复档案馆正处级建制,学校办公室档案馆在职人员成建制调到档案馆。
5、2007年10月,根据学校决定,档案馆下设业务指导科、管理利用科2个科级机构,实际所需编制,待学校整体核编时另行确定。
6、2008年4月,学校完成校史馆布展;2010年10月,校史馆由发展规划办公室划入档案馆统一管理;2018年5月,校史馆重新布展开放。
7、2009年4月,学校对档案馆核定编制,定员为6名。
8、2011年3月,成立安徽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委员会,由校长任主任,分管学校档案工作校领导任副主任,委员由各部门、各单位档案工作责任领导组成,并聘请王茂跃、陈文兵同志为顾问,档案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档案馆,办公室主任由档案馆馆长担任。
9、2013年9月,学校在新一轮核编工作中决定,档案馆核定编制数为7名。
10、2013年11月,学校成立校史研究中心,挂靠档案馆,由档案馆馆长兼任校史研究中心主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