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馆内规定

财会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

发布日期:2016-04-28  

       一、财会档案工作校责任领导职责
     1、组织贯彻《档案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和上级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把财会档案工作列入计划,纳入学校议事日程,在经费、用房、人员配备、干部培养、待遇等方面提供条件。
     2、定期检查和研究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。

     二、财会部门档案工作责任领导职责
     1、组织编制本部门的财会档案工作计划、规划。
     2、制订管理制度,切实做到财会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,纳入财会管理工作之中,监督承办人员执行。
     3、为本部门的专(兼)职档案班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。
     4、对经办人员提出要求,定期检查,做到各类会计核算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归档工作与财会工作进展同步。
     三、财会部门的专(兼)职档案员职责
     1、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,协助各会计承办人员做好平时各类会计核算材料的收集、积累工作。
     2、将已收集、积累的材料,检查是否完整、系统、准确,然后按要求进行整理、组卷。
     3、做好暂时存在本部门的档案的分类、编目、登记、保管、利用等工作。按照规定时间向学校档案馆移交。    

   4、接受学校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、监督、检查,并做好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任务。
     四、财会部门会计人员职责
     1、按规定做好平时会计核算材料的收集、积累工作。 
     2、整理本人承担办理的会计档案材料并组卷。
     3、主动配合相关材料的合并组卷事宜。
     五、档案部门职责
     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,并制订本校财务档案工作有关制度。
     2、督促、指导、检查全校财会档案工作。
     3、努力开发财会案信息资源,充分发挥其作用。

  

地址:芜湖市九华南路 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敬文图书馆七楼  邮编:241003
电话:0553-5910717     Email:archives@ahnu.edu.cn           栏目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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