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6-04-28
一、教学工作校责任领导职责
1、组织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及有关档案工和的方针、政策,把教学档案工作列入本校工作计划,在经费、用房、设备、人员配备及档案干部的各种待遇等方面提供条件。
2、定期检查和研究教学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。
二、教学管理部门档案工作责任领导职责
1、制订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,切实做到把教学档案全面纳入教学管理之中,并监督各部门、各单位执行;
2、加强与学校档案馆联系,共同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,保证教学档案质量;
3、对本部门管理干部和专(兼)职教学档案员提出具体要求,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。
三、档案馆职责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订本校教学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;
2、督促、指导和检查全校教学档案工作,验收各部门移交的教学档案;
3、按照《教学档案工作规范》要求做好教学档案的各项业务工作;
4、努力开发教学档案信息资源,充分发挥其作用;
5、积极开展教学档案理论研究,参加各种学术活动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;
6、组织全校专(兼)职教学档案员的业务学习,经验交流。
四、教学部门专(兼)职档案员职责
1、将教学档案工作纳入教学管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;
2、制定和健全管理制度,把教学档案工作全面纳入教学管理工作之中;
3、做好本部门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;
4、负责收集(接收)所管辖部门的教学文件材料;
5、接受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,将收集、积累的教学文件材料按照《安徽师范大学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等规定分类、立卷,并按归档要求和归档时间向档案馆移交;
6、参加业务学习,提高工作水平。
五、各部门、各学院专(兼)职档案干部职责。
1、做好本单位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;
2、将收集、积累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装订,做到组卷合理,编目清楚,标题准确,装订整齐,并及时向学校档案馆移交;
3、做好存放在本单位的教学档案的组卷、分类、编目、登记、保管、利用等工作。
六、教研室主任的职责
1、负责收集教研室的典型教案,集体备课记录、试题、试卷等向所在部门专(兼)职档案员移交;
2、督促教师向学院及教学主管部门专(兼)职档案员归档移交各种专业档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