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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规章

安徽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

发布日期:2016-05-03  

  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,强化档案职能部门、分管档案工作责任领导、档案干部和兼职档案员的岗位意识,明确岗位职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、《安徽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岗位责任制。
    一、校长职责

    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;
    2、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,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;
    3、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,落实人员编制、档案库房、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;
    4、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。
    二、档案工作校责任领导职责
    1、组织全校性的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上级的指示、决定;
    2、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,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,并列入学校议事日程,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学校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;
    3、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馆的建设与发展,从人力、财力、物力上给予支持,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,逐步改善工作条件,使档案工作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;
    4、审批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、文件。
    三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档案工作责任领导职责
    1、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,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议事日程,每季度或每学期研究一次档案工作;
    2、疏通渠道,严格制度,督促各科室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,积极配合专(兼)职档案人员的立卷归档工作;
    3、加强与学校档案馆联系,共同做好业务监督、指导、检查工作,保证归档档案的质量;
    4、做好文秘工作人员和专(兼)职档案人员的工作,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。
    四、各部门、各单位专(兼)职档案干部职责

    1、坚持平时立卷,根据本部门、学院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,制定其案卷类目,合理分类存放,便于利用和立卷归档;
    2、负责本部门、学院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,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、准确、系统;
    3、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,编写页号准确,案卷目录填写清楚,案卷标题简明扼要;
    4、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,按规定时间向档案馆归档;
    5、积极参加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;
    6、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。
    五、档案馆责任领导职责
    1、负责制定党、政档案的工作计划、规划,进行季、学期、年度的本馆工作总结,拟制(修订)业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认真地组织实施;
    2、对本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,随时掌握工作情况,按计划完成任务;
    3、组织本馆人员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,组织各部门、各单位专(兼)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;
    4、负责接待、处理有关单位和群众的来访、来涵,负责有关档案业务工作对外联系;
    5、调查了解本校档案工作情况,并就档案的改革等有关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;
    6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事宜。
    六、档案馆管理人员职责
    1、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,制定本单位的党、政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;

    2、指导、培训、监督检查、、协助各部门、各学院专(兼)职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;

    3、对接收入库的档案进行分类、整理、编制多种检索工具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进行档案史料汇编,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,为学校各项工作及社会利用档案史料服务;
    4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规定,维护涉密档案的安全;
    5、做好“九防”工作,确保档案材料完整、安全;
    6、对保存的档案数量进行准确的统计;
    7、完成档案馆领导交办事宜。
    七、责任追究
    按照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安徽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安徽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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